关于征集社会化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倡议书
2024-06-27 11:42:38          来源: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周阳 |          浏览量:7902

全区各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

社会化拥军是发动社会力量、集聚社会资源、凝聚群众意志参与拥军服务浓厚崇军氛围的重要载体,是夯实双拥基层基础、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的有效途径。根据国拥〔2023〕2号《关于做好新时代社会化拥军工作的意见》,为营造“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浓厚氛围,实现双拥工作和经济发展互助共赢、共同发展,进一步调动全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双拥、参与双拥,更好地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全面提升天元区社会化拥军服务保障力度,我们特向全区各行业、各领域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出倡议:

一、参与办法

全区购物、医疗、住房、养老、就业、餐饮、住宿、文化娱乐、学习教育、法律服务、参观游览、交通出行等各行业,在自主自愿原则基础上皆可申请加入社会化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坚持属地管理自主申报优中选优的原则,经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即可入选天元区优待目录清单。而后与天元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协议和承诺书,颁发“双拥单位或双拥个体”相关牌匾,通过新闻媒体和自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参与优待的目录清单。

二、报名条件

拟报名参加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条件:合法注册、证件齐全、经营规范、遵守诚信,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等。

三、招募对象

1.在区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合法注册、证件齐全、经营规范、信诺履约,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申请主体经资格审核,确认经营手续齐全,遵纪守法,无重大安全生产或失信惩戒等行为;

3.自主自愿原则上可申请加入社会化拥军企业(组织)为部队、现役官兵及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惠商品和服务。

四、奖惩举措

1.区退役军人系统将依托各级组织、各类宣传媒体和阵地,向全社会推介拥军企业(组织)优惠项目;

2.建立拥军企业数据库,结合评先树优工作部署,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推荐宣传双拥工作突出的先进人物、优秀企业、社会组织,营造崇军荣军、爱军为军浓厚氛围;

3.在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中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反响好的,颁发双拥共建示范单位证书或匾牌,参加天元区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进行广泛宣传;

4.实行动态监管,对不兑现拥军服务承诺,利用拥军名义进行不正当营利和商业化炒作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甚至违法违纪的收回匾牌,移出社会拥军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及时通报,并协助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与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联系人:谢媛媛,联系电话:28668071,15115317731,电子邮箱:TY28668071@163.COM,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附楼1楼,同时需报送“社会化拥军企业(组织)、个体审批表”电子版,附营业执照彩印件、企业、公司、简介、优待优惠详细清单等资料。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6日前,我们真诚期待您的加入。通过加入社会化拥军企业(组织)彰显拥军社会责任感,实现双拥工作和服务保障工作互助共赢、共同高质量发展,不断巩固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根基。欢迎辖区有家国情怀、有大爱担当的爱国拥挥人士积极踊跃地参与到拥军优属活动中来,最大限度地为全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提供专属的优惠便民服务和让利服务,在全社会营造出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

附件:附件1:株洲市天元区社会化拥军单位(个体)申报表.docx

附件2:株洲市天元区社会化拥军服务承诺书(样表)



株洲市天元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天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武装部政工科

2024年6月17日

责编:周阳

来源: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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